2024年合肥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市挂牌部分申报奖补内容如下,合肥经开区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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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主体
工商注册、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开发区,申请项目在开发区范围内组织实施,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部分政策有特定主体的在具体条款中注明)。
政策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一)当年企业出现1人(含)以上人员亡人安全生产事故或被安监、环保等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发生群体性上访等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根据《统计法》要求,应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而未主动上报统计资料或迟报、漏报统计数据,以及未完整、及时地向开发区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的;
(四)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区内相关政策规定的。
二、申报时间
2024年3月28日至4月15日
三、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需在“合肥经开区企业服务一码通”中提交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PDF格式)
四、申报内容及材料要求
政策申报主体须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各条款均须提供:
①《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③企事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网站上的信用公示信息截图。
(十五)政策第 15 条:支持企业上市挂牌
1.政策内容: 拟上市及拟新三板挂牌企业启动股改、完成股改分别给予 100万元奖励,并对因股改而补缴或缴纳的相关费用、股改后三年内对经开区贡献增量部分,给予一定奖励。(执行部门:区财政局,咨询电话:63679172)
申报条件: 经开区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
申报材料: ①拟上市挂牌企业股改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
21);②针对企业改制方案形成的有效股东会决议(申报启动股改奖励需提供);③与保荐机构签订的辅导协议复印件,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文件,工商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完成股改奖励需提供);④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组相关股东会决议文件、合同,土地、房产变更前后的产权证,相关税费缴纳的完税证明及相应的银行支付凭证(申报补缴或缴纳的相关费用奖励需提供);⑤企业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需税务部门确认)、年度完税证明(申报贡献增量奖励需提供)。
相关说明:本细则所指并对因股改而补缴或缴纳的相关费用,是指改制过程中,同一控制下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组,涉及土地、房产等资产变更、过户及改制当年补缴的相关税费,所产生的区级经济贡献部分。从企业获得第一笔奖励资金后三年内,未获得上市申请受理函或未成功挂牌新三板的,须全额退还奖励资金。
2.政策内容: 企业在省证监局辅导备案、通过省证监局辅导验收、获证券交易所受理、成功上市分别给予 100 万元奖励,企业成功上市后,奖励补齐至600 万元。对成功挂牌或自市外新落户的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的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70 万元奖励。对在省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精选层挂牌企业给予 30万元奖励。
支持方式:采取 “免申即享”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