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组织申报第十九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章孝德 / 2023-05-19 16: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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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开展第十九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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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领域

高端装备、电子信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现代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六大支柱产业,冶金、建材、食品、轻工、纺织五大传统产业,人工智能、云计算与大数据、物联网、增材制造、光子、量子信息、空天信息等新兴产业,以及物流、建筑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四)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40人。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六)对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适当放宽指标要求。

(七)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被列入陕西省科研信用体系黑名单。

三、具体要求

(一)企业按要求编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包括评价表及证明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报告内容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纸质胶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区(县)XX企业”,相关附件登录省工信厅官网-产业发展-科技动态栏目下载。

(二)企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登录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网上办事-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平台登录,进入平台后在“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模块进行填报。县(区)、市工信主管部门网上审查通过后,提交省工信厅,未进行网上提交的不予受理。

(三)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联合同级财政部门认真组织遴选,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辖区内企业(含央企、省属企业)申报、审核、推荐工作,联合行文于5月25日前将3份推荐文件和2份企业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省工信厅,其中1份推荐文件报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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