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扬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程序发布了,那么如果扬州市各地企业想要申请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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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市级示范平台认定根据平台在建设水平、服务能力、服务绩效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分一星、二星两个等级。市级示范平台原则上遵循逐级晋升原则,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申报相应星级。
1.申报单位必须是符合《市认定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融资、培训等服务的独立法人,在扬州注册且运营两年以上。
2.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资产总额不低于50万元。
3.服务业绩突出,年服务中小企业50家以上(培训类平台服务企业不少于300家),用户满意度在85%以上。
4.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比例占80%以上。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要有相应的优惠条件,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
6.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服务辐射带动能力,集聚服务机构2家以上。
7.按照有效期3年要求,2023年处于有效期最后一年的国家、省或市级示范平台需重新申报认定(详见附件)。
8.获得国家、省、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简称“示范基地”)认定,原则上不得新申报市级示范平台认定。
二、申报程序
1.平台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扬州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易申报”系统,于4月27日至5月31日完成线上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2.县(市、区)审核:各地工信部门从扬州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用户登录界面——部门登录端进入“易申报”审核端口,于6月9日前完成辖区内示范平台申报材料审核。
3.审查、评审与公示:市工信局对各地审核通过的单位进行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拟认定市级示范平台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市级示范平台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三年,起止期为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地工信部门于2023年6月9日前将2023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可在系统导出)盖章报送至市工信局服务体系建设处,并同步上传线上审核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