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2021年长沙芙蓉区科技奖补政策如下,具体包括知识产权贯标、众创空间、产学研补贴等等,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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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芙蓉区关于落实长沙市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芙政发〔2017〕16号)、《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芙蓉区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基金的意见〉的通知》(芙政办发〔2018〕58号)。
二、申报主体和项目
详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申报单位(个人由工作或学习所在的单位统一申报)须填写“长沙市芙蓉区科技创新奖励(补贴)审批表”,并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向所属街道(园、局)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2份)。
各街道(园、局)对照(芙政发〔2017〕16号)和(芙政办发〔2018〕58号)以及申报指南的规定,对单位递交的申报材料(纸质版)进行认真审查核实,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后统一汇总,递交1份至区科技局,并自留1份备查。
2、申报流程。详见申报指南。
四、时间要求
申报单位向所属街道(园、局)提出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各街道(园、局)统一汇总属地单位的申报材料,向区科技局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23年5月17日。
长沙市芙蓉区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基金的 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大芙蓉区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充分 发挥科技对经济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省、市科技条线的 相关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芙蓉区科技创新基金。
第二条 资金来源
由芙蓉区财政每年整合资金投入 1000 万元,用作无偿 奖补资助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基金专款专用,纳入财政预 算, 当年未用完则上缴区财政。
第二章 支持条件
第三条 “芙蓉区科技创新基金”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单 位或个人予以支持:
( 一) 企业的工商注册、税务贡献、统计报表都在芙蓉区;
(二) 所申报的补助事项应是申报 日期上一年度产生 (获得) 的。
第三章 支持事项
第四条 对于科技部门认定的芙蓉区科技型中小微企 业 (科技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 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
的企业,按其银行贷款当年利息的 20%给予贴息补助,最高 利息补贴不超过 30 万元, 申请补贴的企业区级税收贡献不 低于银行贷款贴息补助金额。
第五条 对于芙蓉区在巴黎国际发明展览会、德国纽伦 堡国际发明展、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 新大赛、中国国际发明展等国际、国家级科技竞赛中获得一 等奖及以上(金奖) 、二等奖(银奖) 、三等奖(铜奖)的获奖者, 分别给予 5000 元、3000 元、1000 元补助。
第六条 对于首次知识产权贯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补助。
第七条 对于国家科技部、湖南省科技厅首次认定的科技创新中心或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平台,分别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6 万元补助。
第八条 对于政、产、学、研、金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 联盟,根据贡献大小奖励 (税收贡献 100 万元以上) , 区级 税 收 在 100-500 万 元 的 给 予 10 万 元 补 助; 区 级 税 收 在 500- 1000 万元的给予 20 万元补助;区级税收在 1000 万以上 的给予 30 万元补助。对于金融机构在产品、技术方面进行 创新,并获得国家专利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创新奖项的, 一次性给予研发团队 3 万元奖励;对于金融机构在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根据支持力度和所支持企业效益情况,给予金融机构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第九条 经芙蓉区委常委会或区政府常务会确定予以支持的项目或事项。
第四章 申请与管理
第十条 申报程序:
( 一) 每年申报时间为 4-5 月,由辖区单位或个人申报;
(二) 芙蓉区科技局负责受理,芙蓉区科技局、财政局 共同初步审核;
(三) 芙蓉区政府常务会审定;
( 四) 芙蓉区政府网站对外公示;
(五) 事后奖励补助。
第十一条 对有以下情节的企业,芙蓉区政府有权追回 已拨付的资金,将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 一) 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资金的;
(二) 申报单位或个人两年内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 列入诚信黑名单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芙蓉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