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各见习基地作用,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加强岗位实践锻炼,增强就业竞争力,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决定开展2023年青年见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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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及岗位开发
(一)就业见习对象及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毕业前6个月参加见习);
2.16~24岁失业青年。
(二)岗位开发
2023年风景区总开发见习岗位34个,各见习基地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申报2023年度见习岗位,明确岗位数量、见习期限和拟接收时间等,放宽见习岗位学历、专业要求,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见习岗位认定”提出申请,并填写《2023年度九华山风景区青年见习岗位计划表》(附件),提交风景区公共事务保障中心审核。见习内容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非涉密、非核心的辅助性岗位,力争使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都能获得见习机会。各单位见习岗位计划原则上在5月底完成。
二、见习期管理事项
(一)见习要求。3-12个月。优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提供见习机会。
(二)见习保障。见习企业和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见习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带教,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为见习人员购买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并通过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发放至见习人员社会保障卡。
(三)见习期满。见习单位据实出具就业见习鉴定表等佐证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以聘用、临聘等方式将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符合岗位技能需要的毕业生留用。
三、资金补贴及有关政策
(一)精心组织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参加见习。对就地接收实习学生参加见习的企业,以“免报直定”的方式,在见习系统中直接登记人员信息。企业吸纳高校学生参加3-12个月见习期间,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基地补贴,并按照每名见习人员200元、100 元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见习指导补贴和相关保险补贴。鼓励中小企业留用见习人员,根据吸纳见习人数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中小企业见习完成协议约定一半以上期限、并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岗位见习补贴由就业资金全额拨付。
(二)多渠道搭建见习供需对接平台。建立企业见习基地目录和见习岗位清单,通过人社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抖音等新媒体方式及时向社会推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积极开展见习岗位进校园、进社区、进市场等活动,在各类招聘会中同步推出见习岗位。
(三)切实加强见习工作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就业见习作为促进青年就业的重要举措,作为“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重要内容,纳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安排,压实目标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推动见习就业民生任务按期完成。要广泛宣传通过见习留在中小企业入职的高校毕业生典型,营造有利于推动就业见习与风景区就业无缝衔接的良好氛围。
见习期满后,各见习基地按规定向风景区公共事务保障中心申报见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