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2023年新津区企业“个转企”、“分转子”、投资、企业跨台阶、企业迁入、汽车消费等申报补贴、条件材料,详情如下,想要申报或者了解政策内容的欢迎联系小编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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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新津区企业支持“个转企”申报
一、支持标准
对办理“个转企”的,自转型登记之日起连续6个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依法申报纳税且有税款入库的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分别给予10000元和5000元奖励(含省级、市级资金)。
二、申报条件
完成“个转企”的相关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新津区聚焦高质量发展“拼经济、搞建设、增动能”的七条政策措施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证明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转升为企业的准予个转企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4.连续6个月纳税证明;
5.其他相关资料。
(二)2023年新津区企业鼓励企业“分转子”奖励申报攻略(工业)
一、支持标准
鼓励本区分公司转为独立法人机构,对新设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和产值实现正增长的,按企业设立后当年营业收入(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下同)的2‰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政策出台前,企业为在新津区正常经营纳税的分公司;
(二)政策出台后,企业注销分公司,在新津区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新津区聚焦高质量发展“拼经济、搞建设、增动能”的七条政策措施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
1.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奖励补助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本年度和上一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分公司注销和独立法人机构设立证明材料;
5.企业本年度和上一年度产值计算说明;
6.其他相关资料。
(三)2023年新津区企业鼓励企业“分转子”奖励申报攻略(服务业)
一、支持标准
鼓励本区分公司转为独立法人机构,对新设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和产值实现正增长的,按企业设立后当年营业收入(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下同)的2‰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新设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当年营业收入和产值实现正增长的。
三、申报材料
(一)《新津区聚焦高质量发展“拼经济、搞建设、增动能”的七条政策措施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证明复印件;
3.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分公司注销证明材料;
4.税务部门出具的年度完税证明;
5.1-12月联网直报平台统计报表;
6. 其他相关资料。
(四)2023年新津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一次性奖励申报指南
一、支持标准
(一)对在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新开工达到入库条件的项目,入库总投资额1亿元以下、当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500万元(含)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对在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新开工达到入库条件的项目,入库总投资额1亿元(含)-5亿元、当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1000万元(含)的,分给予5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对在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新开工达到入库条件的项目,入库总投资额5亿元(含)以上、当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3000万元(含)的,分给予100万元、8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新津区社会投资类项目业主,申报项目于2023年前三个季度开工入库并产生实物工程量(房地产项目除外)。
三、申报材料
1.填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一次性奖励申报表》;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复印件;
4.开工后每月统计报表(系统页面截图);
5.项目于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开工的佐证材料;
(一)施工许可证(承诺制项目提供公园局出具的准予开工通知书)、开工令;
(二)项目入库凭据及证明入库总投资的佐证材料;
(三)项目开工入库佐证材料(含:①项目现场照片两张,包括反应项目整体情况的大场景照片、施工公告及“五图一牌”照片;②项目施工合同(含购置合同);③如投资构成中土地费用占项目比重超20%,应提供土地费用支付凭证);
(四)其他可证明项目开工入库的佐证材料。
6.企业承诺书。
(五)2023年新津区企业产业化项目投资贡献奖励申报指南
一、支持标准
对在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产生实际投资贡献的产业化项目,分别按照一、二、三、四季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8‰、5‰、3‰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社会投资类产业化项目业主,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纳入新津区统计(房地产项目除外)。
三、申报材料
1.填报《产业化项目投资贡献奖励申报表》;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复印件;
4.当季度完成实物投资量(入统)的佐证材料;
(1)三方签字盖章的进度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
(2)工程计价明细表;
(3)施工合同;
(4)其他可佐证项目施工的资料;
5.开工后每月统计报表(系统页面截图);
6.企业承诺书。
以上申报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六)2023年新津区企业数智化改造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标准
鼓励企业进行数智化改造,通过采用新技术、开发新工艺、更换新设备等方式实施技术改造,对一季度入库投资额超过500万元(含)的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第二、三、四季度入库投资额超过500万元(含)的项目,按实际完成投资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企业进行数智化改造,通过采用新技术、开发新工艺、更换新设备等方式实施技术改造,3月入库投资额超过500万元(含),第二、三、四季度入库投资额超过500万元(含)。
三、申报材料
(一)《新津区聚焦高质量发展“拼经济、搞建设、增动能”的七条政策措施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背景、项目实施条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收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等);
3.项目的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
4.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库证明材料(统计局出具)。
5.企业3月入库投资额超过500万元(含),第二、三、四季度入库投资额超过500万元(含)的证明材料(含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发票、合同、付款凭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其他有效材料。
(七)2023年新津区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申报指南
一、支持标准
对2023年新获得银行贷款,用于本区内制造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于2023年新开工并纳入国家统计库的,按照一年期贷款当月同期LPR(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00%给予贴息,每户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享受贴息的贷款总额不高于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一)经主管部门认定,贷款资金用于投资本区产业化项目建设的企业。
(二)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新津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
(三)正常生产经营,申报年度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名单的企业。
(四)发放贷款的银行为成都市新津区域内银行。
三、申报材料
(一)《新津区聚焦高质量发展“拼经济、搞建设、增动能”的七条政策措施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贷款资金用于投资本区产业化项目建设相关佐证资料(由区发改局认定)。
3.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名单声明或者证明材料。
4.贷款合同及借款凭证、还款凭证;支付贷款利息的清单及凭证。
5.申报资料真实性说明(由企业出具)。
6.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
(八)2023年新津区支持规上工业企业跨台阶申报指南
一、支持标准
支持规上工业企业抢抓市场机遇,扩大产能,梯度培育先进制造业企业集群,对当年营业收入正增长、且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等台阶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200万元、400万元、600万元的成长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营业收入正增长、且突破5亿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新津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正常生产经营,近两年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新津区聚焦高质量发展“拼经济、搞建设、增动能”的七条政策措施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近两年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证明(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出具);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网站截图;
3.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证明材料(统计局出具);
4.企业本年度和上一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5.项目申报承诺书;
6.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
(九)2023年新津区企业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升级(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申报指南
一、支持标准
对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和产值同比增长达到10%以上、且增量达到2000万的,再按营业收入增长部分的3‰给予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2023年营业收入和产值增速达到10%、且增量达到1 亿元;
(二)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新津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
(三)正常生产经营,近两年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十)2023年新津区企业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升级(一季度收入增长)申报指南
一、支持标准
对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和产值同比增长达到10%以上、且增量达到2000万的,按营业收入增长部分的3‰给予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和产值同比增长达到10%以上、且增量达到2000万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新津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
(三)正常生产经营,近两年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十一)2023年新津区企业在册建筑业资质内企业晋升资质等级
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标准
对新津区在册建筑业企业新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资质,且当年产值达到2亿元(含)、1亿元(含)、6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获批后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晋升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当年产值达到4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获批后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当年有经营活动的注册在新津区的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
2、当年内完成建筑业资质内施工总承包企业新晋升特级、一级、二级资质或新晋升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当年产值达到对应要求。
三、申报材料
(一)1.《新津区聚焦高质量发展“拼经济、搞建设、增动能”的七条政策措施扶持资金申请表》;
2.“建筑强企”培育行动奖励政策(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资金申请表(附件);
(二)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反映单位施工现场的彩色照片5张,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照片(需完全与企业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的挂牌照片;若无,附说明加盖公章),办公照、挂牌照,照片均需现场核实人,备注核实时间、地点、姓名、电话、职务;
3、新晋升资质等级的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旧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2023年当年度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复印件,申报当年建筑业施工项目产值进度表(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
5、其他相关材料。
(十二)2023年新津区企业外地建筑业企业总部迁入新津区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标准
对具备建筑业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三级资质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将总部迁入新津区并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当年产值达到2亿元(含)、1亿元(含)、6000万元(含)、40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当年有经营活动的且企业注册地在新津区外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2、年内将企业总部迁入新津区并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当年产值达到对应要求。
三、申报材料
(一)1.《新津区聚焦高质量发展“拼经济、搞建设、增动能”的七条政策措施扶持资金申请表》;
2.“建筑强企”培育行动奖励政策(外地建筑业企业迁入)资金申请表(附件);
(二)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反映单位施工现场的彩色照片5张,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照片(需完全与企业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的挂牌照片;若无,附说明加盖公章),办公照、挂牌照,照片均需现场核实人,备注核实时间、地点、姓名、电话、职务。
3、新注册地址在新津区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旧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2023年当年度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复印件,申报当年建筑业施工项目产值进度表(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
5、其他相关资料。
(十三)2023年新津区企业支持消费提质扩容拓面申报指南
一、支持标准
恢复和扩大汽车消费,鼓励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通过优化服务、主题促销扩大销量,对2023年度销售额实现同比正增长(新引进企业除外,下同),年度销售额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1亿元(含)、1.5亿元(含)、2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一季度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含),且同比增长超10%(含)、20%(含)以上的,另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已纳入国家统计网报企业库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
(二)销售额达到标准;
(三)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名单声明或证明材料。
(十四)2023年新津区企业新能源车型产销奖励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标准
给予新能源车型产销奖励,鼓励整车企业利用新技术推动传统产品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迭代,对2023年新车型投产上市并实现销售收入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2.整车企业利用新技术推动传统产品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迭代,新车型投产上市并实现销售收入。申报车型应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十五)2023年新津区企业服务业企业上规模上台阶申报指南
一、支持标准
加快培育具有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对纳入核算的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含)以上,且规模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年度销售额同比增长20%(含)以上(新引进企业除外,下同),且规模达40亿元(含)、50亿元(含)、100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一季度销售额在30亿元以上(含),另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限额以上企业(汽车零售企业除外,下同),年度零售额同比增速实现正增长,且不低于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规模在0.3亿元(含)以上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一季度零售额500万元以上(含),且同比增长20%以上(含)的,另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已纳入国家统计网报企业库的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汽车零售企业除外);
(二)销售额或营业收入达到标准;
(二)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名单声明或证明材料。
(十六)2023年新津区企业鼓励重点企业进出口申报指南
一、支持标准
加强外贸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产业规模大、创新能力强、主体活力高的外贸产业集群,对工商注册地、经营场所、统计关系均在本区范围内,且具有一定场地面积和工作人员并完成本地产品采购的国际供应链链主企业和贸易型总部企业,经认定,年度进出口规模达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1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按照梯度规模的4.6‰给予一次性奖励。(执行期限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一)外贸实绩存量企业申报当年年度进出口额正增长;
(二)执行期限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整理到这里就结束了,以上内容就是2023年新津区企业“个转企”、“分转子”、投资、企业跨台阶、企业迁入、汽车消费等申报补贴、条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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