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延安市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申报马上就开始啦,想要申报的朋友们快来了解一下!如果想要申报陕西省、西安市、铜川市、咸阳市、宝鸡市、汉中市、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的项目政策,联系小编获取更多奖补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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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类别
此次征集类别包括市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县域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科技示范镇、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
二、申报程序
1.农业科技园区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申报,经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推荐报送。(申请模板见附件1)。
2.县域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科技示范镇、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星创天地由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申报
3.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提交市科技局。
4.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平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并进行现场考察。
5.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指标设置
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先建后批,不分配名额,本年度认定不超过5家,鼓励未有科技园区的县区申报;科技示范镇、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星创天地等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每类限推荐1家;县域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不限指标。
四、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参与单位、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及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2.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影响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等级。
3.原则上已组建的各类创新平台负责人不得另行申请组建其他创新平台;且同一平台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创新平台。
4.对于新认定首次进行评估获得优秀、良好及合格等次的市级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市科技局将给予5万元-20万元后补助奖励;同时将平台纳入常态化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对经评估获得优秀等次的,给予一定经费的后补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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