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蓝田县企业奖补汇总,那么蓝田县各个行业企业如果想要申请一些企业奖补扶持项目的话,都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免费咨询的,卧涛西安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28号烽火科技园南楼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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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蓝田县企业奖励补贴政策申报基本条件
(一)注册地、纳税地均在蓝田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纳入统计库的项目及法人企业;
(三)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记录,无失信事项;
(四)企业注册、项目开工建设等手续齐全;
(五)企业申报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二、蓝田县奖补范围
(一)蓝田县先进制造业。凡纳入当年先进制造业重点监测企业、市级单项考核项目优先给予奖补,并可适当提高奖补标准。奖补资金切块规模为300万元。
(二)蓝田县规模以上工业。在库满一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均可申报享受相关奖补政策措施,奖补资金切块规模为300万元。
(三)蓝田县工业投资项目。凡当年列入市县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包括招商项目、在建项目、工业技改项目),优先兑现市级重点项目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切块规模为500万元,其中投资亿元以上重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落实奖补政策。
(四)蓝田县其他事项。当年列入市县考核但不在《蓝田县“十四五”加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2021-2025)范围内的工业类项目,奖补资金切块为200万元。
三、蓝田县奖补标准
(一)蓝田县工业投资项目
1.蓝田县重点工业招商项目。当年落户的重大工业招商项目,由项目所在地镇街、管委会向县政府书面申请,按照“一事一议”方式进行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单列,不纳入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和支出进度管理范围,未达到招商引资约定的不能享受政策奖补。
2.蓝田县新建工业投资项目。项目竣工投产且进入固投库、亩均投资、亩均产出达到3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度给予1%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于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省市重点项目和对当地产业带动作用较大的项目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奖补,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由县政府专题研究审定。
3.蓝田县技术改造项目。对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且入库项目,竣工投产后按照实际完成的设备购置、技术、研发投入等费用总额给予1%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蓝田县培育企业项目
1.蓝田县入库奖励。蓝田县首次纳入规上工业统计库(不含复库、划拨入库)且在库满一年(新晋企业不受限制)的工业企业,按照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
企业规模(万元) 奖励标准(万元) 指标名称 备注
2000 5 主营业务收入
5000 10 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15 主营业务收入
50000以上 20 主营业务收入
2.蓝田县发展奖励。蓝田县对年产值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且增速为正增长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全年产值排名全县前5位且增速超过全县平均水平的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产值排名6-10位且增速超过全县平均水平的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
3.蓝田县纳税奖励。蓝田县以2020年底纳税额为基数(新投产企业以当年纳税额为准),对亩均税收达到10万元标准且年实际纳税额首次突破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县财政按照地方留成数额分别给予10%的奖励。
(三)蓝田县高质量发展项目
1.蓝田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蓝田县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
2.蓝田县企业创新奖励。蓝田县对首次通过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化验室、第三方服务平台等认定的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对企业获得市级以上部门认定的技术创新项目给予每件5万元奖励。
3.蓝田县两化融合奖励。蓝田县首次通过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一事一议”方式进行奖励;对县内实施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给予2%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蓝田县优势产品奖励。蓝田县对新入选陕西工业精品、市级以上优势产品目录的产品等,给予每件5万元奖励。
5.蓝田县培育品牌奖励。蓝田县对首次获得市级以上质量标杆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绿色发展企业、隐形冠军认定的,每户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蓝田县融资奖励项目
1.蓝田县上市融资奖励。蓝田县对当年在主板和中小板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每户300万元奖励;对当年在创业板和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每户200万元奖励;对当年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每户50万元奖励。
2.蓝田县贷款贴息补助。蓝田县对年产值增速达到10%以上且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200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照同期市场报价利率(LPR)40%的比例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蓝田县融资平台奖补。蓝田县鼓励融资担保等服务平台(企业)落户蓝田。对当年新成立或落户蓝田,并正常向蓝田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服务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融资机构,每户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蓝田县标准化厂房项目
1.蓝田县多层奖励。蓝田县对投资新建3层及以上标准化厂房的投资主体,按照标准化厂房实际面积,按照50元/㎡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蓝田县规划调整补助。蓝田县对经县级相关部门批准,在原有标准化厂房基础上加层改造的,新增部分按照50元/㎡给予投资主体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3.蓝田县重装设备厂房补助。蓝田县对建设重装设备厂房的投资主体,按照实际完成厂房面积,按照25元/㎡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75万元。
(六)蓝田县其他项目
1.蓝田县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由县市场监管局、县教科局等部门向县政府按照年度申请一次性奖补,县政府专题研究决定。
2.蓝田县县工业园基础设施、标准化厂房、综合服务平台等项目奖补资金由园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单独列支。
3.蓝田县对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受灾严重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县政府专题研究决定后给予适当补助,每户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蓝田县每年对获得县级以上部门工业发展贡献、纳税大户、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军民融合等方面先进单位的企业、责任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其中个人奖励不低于40%。
(七)蓝田县科技企业培育壮大。1、蓝田县对迁入县内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2、对当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县财政给予3000元的奖励;3、对于获得县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认定的企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4、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及省级以上星创天地认定的企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
(八)蓝田县科技成果吸纳转化。1、蓝田县对获得市级以上认定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2、对承担县级产学研金协同创新活动的企业,县财政给予承办企业不超过2万元的资金补助;3、对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且实现产品生产、销售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县财政按技术合同额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全年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
(九)蓝田县科技研发和技术交易。1、蓝田县对当年获得市级R&D奖补的企业,县财政按市级奖补额的10%进行奖励;2、对年度技术交易合同登记额500万元到1亿元之间的企业,县财政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技术交易合同登记额1亿元到10亿元之间的企业,县财政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技术交易合同登记额10亿元到60亿元之间的企业,县财政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
(十)蓝田县科技创新人才引进。蓝田县支持企业申请建立高层次人才科技服务工作站。对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引进聘任高层次人才驻站服务的企业,每引进聘任1名A、B、C类人才,县财政每年给予企业10000元补助;每引进聘任1名D、E类人才,县财政每年给予企业5000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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