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成都市高新区支持创新创业能力提升支持方向、支持标准和申报材料要求等内容,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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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方向1:
对购买专业创业服务的企业,经认定后最高可按照服务费用的30%,以科技创新券形式给予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3万元补贴。
购买专业创业服务指企业或团队参加经认定机构开展的高能级创业训练、企业以共享方式组团购买法律、财税等年度专业服务或购买风险投资财务顾问(FA)服务。
申报对象
工商、税收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属于电子信息、生物、新经济等主导产业领域的独立法人企业;
参加经认定机构开展的高能级创业训练,并在12个月内于成都高新区成立公司的大学生创业团队。
申报条件
以申报通知发布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计算,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8年;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
股东为非单一法人;
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梯度培育企业、金熊猫积分200分以上的企业、“四派人才”企业或上市后备企业库企业;
②国家级、高新区五星级孵化器推荐企业(每家孵化器不超过2家/年)或省级A类、高新区四星级孵化器推荐企业(每家孵化器不超过1家/年);
大学生创业团队的项目牵头人须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在国外获得学位的回国留学生(已取得教育部留学
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籍大学生等,且团队创业项目须属于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领域;
高能级创业训练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企业创始人(持股5%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参加专业机构组织开展的创业能力提升训练(不含学历教育);
②企业聘请专业机构开展中高层团队管理能力提升、技术骨干项目管理能力(创新能力)提升等专项培训;
提供高能级创业训练服务的机构名单经高新区相关部门认定后公布;
以共享方式组团购买法律、财税等年度专业服务的,组团企业不少于5家,提供共享专业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且近3年内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处罚。
提供风险投资财务顾问(FA)服务的机构应符合(二十三)鼓励科技金融机构加大区内企业服务“支持方向3”相关要求。
支持标准
企业或团队参加经认定机构开展的高能级创业训练,可按服务费用的30%申请补贴;
企业以共享方式组团购买法律、财税等年度专业服务,可按服务费用的30%申请补贴;
企业购买风险投资财务顾问(FA)服务,可按服务费用的20%申请补贴;
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补贴不超过3万元;
补贴金额按去尾法保留至千位,补贴金额不足1千元的不予支持。
申报材料要求
成都高新区企业购买专业创业服务补贴申报表(加盖公章);
孵化器推荐的企业须提供推荐证明材料;
大学生创业团队须提供项目牵头人学历学位证明、
创业项目简介等相关材料,成立公司后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参加高能级创业训练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创始人持股比例证明、高级管理人员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开班通知、课程安排、报名信息、转账证明、学费发票、培训结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②参训员工名单及社保缴纳证明、课程安排、培训现场照片、服务合同、转账证明、学费发票、培训结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购买共享专业服务的,提供服务合同、转账证明、服务费用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购买风险投资财务顾问(FA)服务的,提供服务合同、转账证明、服务费用发票、投资方营业执照及备案证明、股权投资协议、投资款到账证明、与此次股权变更对应的工商提档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其他证明业务真实性需增补的材料。
二、支持方向2:
内容一:
支持大学生(留学生)创新创业,在高新区创业的大学生(留学生)创业企业和团队,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园可享受最高不超过3年的免费入驻。
申报对象
进入大学生创业园的创业企业(团队),其主要创办人是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在国外获得学位的回国留学生(已取得教育部留学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籍大学生等,创业企业(团队)主要创办人是指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牵头人。
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业企业申请入驻应满足以下条件:
入驻企业成立时间未超过24个月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税收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
入驻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成都高新区产业发展导向;
项目技术来源合法,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入驻企业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
的法律法规,近2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大事故;大学生创业团队申请入驻应满足以下条件:
入驻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成都高新区产业发展导向;
项目技术来源合法,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入驻团队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支持标准
提供20个以内免费开放式办公工位。
申报材料要求
入驻大学生创业园所需材料:
《成都高新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请表》;
主要创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主要创办人学历学位证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
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布的留学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营业执照(创业团队成立公司后提供);
其他证明业务真实性需增补的材料。
申报流程
初审: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双创中心对口业务部门服务专员负责对企业(团队)提交的入驻附加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复审:对初审合格的项目报对口业务部门负责人复审;
审核:对复审的合格项目报双创中心主任审核;
公示:对通过审核的项目,在成都高新产业孵化培育网络平台通知公告板块或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公众号“拟进驻大学生创业园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
入驻: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对口业务部门通知企业(团队)签订《成都高新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孵化协议》和《大学生创业园入驻承诺书》后入驻。
内容二:
鼓励高新区国有平台公司免费提供创业空间给高校毕业生,对免费提供创业空间给大学生(留学生)创业的高新区国有平台公司,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申报对象
成都高新区国有平台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
申报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税收关系在成都高新区,且至申报之日起载体运营已满一年;
免费提供创业空间不低于500平方米,能够提供网络接入、办公桌椅等基础办公设施和会议室、路演厅等公共服务场地;
免费入驻的大学生或留学生创业项目不低于10个且每100平方米不低于3个;(入驻项目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进入大学生创业园的创业企业(团队),其主要创办人是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在国外获得学位的回国留学生(已取得教育部留学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籍大学生等,创业企业(团队)主要创办人是指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牵头人;②入驻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成都高新区产业发展导向;③入驻企业成立时间未超过24个月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税收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④项目技术来源合法,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⑤入驻企业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2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大事故;
发展方向明确,能够动态统计和管理入驻科技创业团队(企业)运行情况、发展需求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报。
支持标准
房租补贴:a.自持场地:按照所在场地租金评估价且不超过4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b.租赁场地:按照合同实际租赁价格且不超过4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
装修补贴:按照实际装修价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给予装修补贴;
上述(1)(2)项补贴金额合计不超过100万元/年。
申报材料
创业空间场地相关证明材料:a.自持场地:房屋产权权属证明及租金评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b.租赁场地: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发票(含发票查验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创业空间场地装修合同及装修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入驻的在孵企业/团队汇总表及对应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孵化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简述、负责人学历证书等材料;
创业空间提供免费场地起始运营时间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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