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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荆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具有一年以上合作史,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机制,制度完善;
(三)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具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科研技术带头人,拥有产学研结合的研究开发、设计、试验的创新团队;
(四)企校双方有较完备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相应的设施场所,具备良好的研发试验条件;
(五)企校合作中投入运行及研发经费,近一年不少于10万元;
(六)企校双方已将研发的科技成果进行了转化,并取得较好效益。
荆州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填写《荆州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申报书》,连同所需附件形成纸质材料(A4纸,胶装,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后,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PDF格式)报送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