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解读,武汉经开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始申报!此次申报奖励补助及申报材料、条件、时间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你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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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开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奖励补助
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围绕汽车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等3+N产业领域,在区内创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实验室筹备申报建设期间,给予重点实验室(筹建)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成功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后,一次性给予实验室1亿元奖励。
武汉经开区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材料
(一)筹建奖励
1、国家重点实验室筹建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
2、高校、科研院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重点实验室筹备建设相关情况(包含建设规划、研发设施、研发人员、研究课题等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二)获批奖励
1、国家重点实验室获批奖励申报表(见附件2);
2、高校、科研院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政府有关部门证明文件复印件;
4、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相关情况(包含建设规划、研发设施、研发人员、研究课题等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
武汉经开区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经开区(汉南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
2、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具备良好的基础,2021年度筹备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或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
武汉经开区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程序时间
1、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整合为一个PDF(命名格式:国家重点实验室奖励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全称)发送到邮箱,且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提交至经开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2、各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中“就高不重复”、“诚信守诺”、“守法守规”的原则要求,并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
2、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明文书,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将收回全部奖励资金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