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化、调整科技特派员队伍,决定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省派科技特派员(国家“三区”科技人才)人选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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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分公司地址:东湖新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一、服务对象
全省107个县(市、区)(其中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县30个、整体推进县43个、巩固提升县34个,见附件)范围内有产业发展科技需求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行政村等。
二、征集对象及要求
面向全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参与技术推广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进行征集。要求如下:
(一)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
(二)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科技特派员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扎实,乐于奉献,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到乡村振兴一线、农村基层开展科技服务。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能够解决受援县(市)相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以农业领域为主,工业、服务业为补充,以生产为主,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方向为补充,鼓励信息化、智能化、电商、环保、文旅等人才申报。本次征集不限制人数,鼓励广大科技人才积极申报。
(四)专业方向与受援对象科技需求较为契合,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优先支持。
(五)2021、2022年度省派科技特派员(国家“三区”科技人才)有意愿继续服务的,需参与本次征集。参与本次征集,且年度绩效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将予以续聘;未参与本次征集的,将不再选派。
(六)受援县(市)内本地科技人员不在征集之列 。
(七)省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团长不得参与申报,团队成员可申报对接其所在服务团签约县之外的受援对象。
三、服务内容与形式
选派对象围绕受援对象的科技需求,提供公益专业技术服务,或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或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等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并为受援县(市)培养本土科技人才。
四、征集程序及要求
本次征集工作通过“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征集对接平台”在线进行填报,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具体程序如下:
(一)受援对象发布需求。受援县(市)科技主管部门指导本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行政村等受援对象发布科技需求。受援县(市)登录账号密码由省科技厅统一分配,原有账号信息继续有效。
(二)科技人员对接。科技人员登录平台,与提出需求的、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受援对象进行对接。对接成功后,在线提交《省派科技特派员推荐表》和《三方意向协议书》,由受援对象报送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受援对象提交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前。科技人员及派出单位尚未注册的,应登录平台进行注册。
(三)受援县(市)审核。受援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查,通过系统汇总《省派科技特派员推荐表》《三方意向协议书》和《省派科技特派员推荐情况汇总表》提交至省科技厅,提交时间2023年1月16日前。(孟津区、偃师区、建安区、淮阳区由省辖市科技局审核、提交)
(四)问题咨询。注册、申报等问题可登录平台下载帮助材料,或通过电话、QQ群进行咨询。
五、选派与绩效评价
(一)选派。由省科技厅组织专家采取会议等评审方式,对征集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派,2023年拟选派省派科技特派员(国家“三区”科技人才)811名,给与每人2万元的年度经费支持。
(二)绩效评价。对于2023年度拟选派的省派科技特派员通过实地考察、动态评价和年终绩效评价、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和管理。对评为优秀的科技特派员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时实行绿色通道,不受名额限制;对评为良好及以上且下年度参与征集的予以续聘;对不合格的予以调整退出,之后不再选派,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