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乡村振兴局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3年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计〔2023〕2号)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我区农村沼气池运维管护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印发《2023年成都市新都区沼气池维修服务项目申报指南》,请各镇(街道)加强宣传,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报。
请你们将项目申报资料于2023年2月7日17:00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服务中心(纸质档由镇街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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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成都市新都区沼气池维修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28日
附件
2023年成都市新都区沼气池维修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强沼气池的运维管护,逐步实现农村沼气利用规范化、高效化、安全化的发展目标。结合我区沼气池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项目申报条件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沼气池能正常产气使用(未通天然气的优先);2.沼气相关设施(设备)老化损毁严重;
3.沼气盖板完好或施工前自愿承担更换维修沼气盖板;二、项目建设内容
更换老旧沼气线管;更换沼气炉具;更换沼气调压净化器。
三、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 2023年1月至2023年11月。四、项目实施方式
(一)项目申报原则。项目申报实行自愿申报和逐级申报相结合的原则。
(二)用户自愿申报。符合农村沼气用户申报条件的农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维修服务项目,并填报农村户用沼气池维修服务项目申报表。
(三)逐级审核。申报表经村(社区)、镇(街道)逐级核实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汇总。
(四)方案编制及报备。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根据项目任务及申报情况确定2023年项目拟实施用户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编制实施方案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核准备案,新都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备案批复文件组织实施(已申报今年未实施的纳入下一年计划)。
(五)集中采购、统一安装。
1.项目建设。区农业农村局通过采购的方式确定项目实施队伍。项目实施队伍应具备沼气设施设备安装维修等相关营业许可,相关工作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上岗证。实施队伍带料进行安装,用户配合完成项目的实施与验收,镇街道、村社做好项目过程监督,配合项目实施计划,做好协调安排。
2.项目验收。项目实施队伍在实施过程中必须登记收集相关资料,在项目完工后交区农业农村局存档。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镇(街道)和村(社区)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会同施工单位和用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审验无误后划拨项目资金。
3.验收资料。由项目实施队伍提供完整的基础信息(包括沼气池用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沼气池地址、建池年限、大小、使用情况、日常监管人员以及实施前、中、后三段影像图片等基础信息)。
五、申报截止时间及其他。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7日
镇(街道)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附件1)、用户人相关资料(附件2)和项目申报实施汇总表(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