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的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出来了,下文包含了提名要求以及流程材料,想要申报的朋友可以参考一下,有疑惑直接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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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名要求
(一)专家提名。
1.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候选人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联合提名。获得3名以上院士或委员联合提名的人员为有效候选人。
2.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湖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均可提名所熟悉专业领域的项目1项,鼓励联合提名。
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的湖北省科学技术奖限1项,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专家联合提名时,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
(二)单位提名。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可由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以及经省科技厅认可的具有提名资格的相关领域学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机构(附件1)进行提名。
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