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夏欢欢 / 2023-01-31 1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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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基础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教学的引领和促进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立项总体要求

  1.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级基础教研部门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课题均可申报。同年度已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名校长、中原名师培育课题等教育厅其他单位立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主持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年度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为扩大参与面,近三年承担省基础教研室组织的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年度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2.选题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方向性。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正确把握教育改革方向。(2)针对性。关注我省基础教育教学面临的重点问题,聚焦义务教育“双减”政策的落实、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的实施、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研究。聚焦深度教研,围绕教研工作转型、教研重心转移、教研方式转变、教研员角色转换等开展深入研究。(3)前瞻性。深入研究各学科新版课程标准,探索学校教育和教学的基本思路与规律,进行适度超前的研究,引领教学改革与发展。(4)原创性。在充分总结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突破和创新,力避低水平重复研究。(5)普适性。选题需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体现相关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倡导开展区域性的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和育人方式改革探索,引导教师关注体现学科本质的教学改革实践。具体选题可参考《2022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可在省基础教研室官网“教育科研”栏目下载)。

  (二)结项总体要求

  申报结项的课题必须是经我厅批准立项的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研究达到预期目的,取得预期成果;研究过程科学、规范,记录翔实、完整;研究期满,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组织管理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采取“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教育局基础教研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和相关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择优推荐;厅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项目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省教育厅从项目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发文公布立项课题。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结项等管理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教育局基础教研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课题的初选、培育指导、过程管理等工作。

  三、立项申报要求

  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须至少主持并完成过一项县(区)级及以上课题,或参与并完成过两项县(区)级及以上课题。每个课题主持人限1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课题组主要成员(不包括主持人)限5人,同一人最多可同时参加两项研究,前两名主要成员必须至少参与并完成过一项县(区)级及以上课题。含主持人在内的课题组前三名须提交结项证书及专家鉴定意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基础教研部门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原件退还。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者,其申报不予受理。

  课题拟题可灵活机动。“选题指南”给出了一定的研究领域或研究主题,绝大多数题目不适合直接用作课题名称,需要研究者对其细化、分解、校本化处理。课题名称应简洁明了,能反映研究的切入点、内容和方向,字数一般不超过20字,一般不用副标题。

  申报立项的数量。综合考量申报地区教师数、上年度实际申报数及总体研究质量,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按照放权赋能文件要求,项目申报名额直接分配范围扩大至全省所有县(市)。市直属各区及市直学校的项目申报数量由省基础教研室直接核定划拨至省辖市。各县(市)的项目申报数量由省基础教研室直接核定划拨,市级不再参与分配。各单位申报代码及指标配额可见《2022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单位代码及立项申报指标配额》(见附件)。

  其他项目要求。安全教育课题由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安全部门在规定限额范围内汇集相关课题材料,交由省辖市、直管县(市)基础教研部门进行初审后统一上报省里。中原名师培育对象申请的立项课题,交由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基础教研部门,单独汇总整理,随当地材料一并上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种类及要求

  各立项课题申请单位需报送纸质《立项申报书》1份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3份(A4纸.doc文件格式双面打印、不单独装袋)。

  各课题结项材料应该规范齐全。课题研究最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和其他类型)和结项鉴定审批书(.doc文件格式)打印件各3份。要附一套显示研究开展情况的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和立项通知书(只交复印件,原件由课题组保管)、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期间围绕本课题发表的论文(附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的复印件,每页加盖省辖市、县(市)基础教研部门公章)及相关作品、证书复印件、过程性资料等,详细整理要求请参照《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结项课题材料上报清单》。研究成果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小四号仿宋字(正规出版的专著可以不受此要求限制)。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省辖市、县(市)基础教研部门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单位公章,原件退还。每项申报结项的课题材料用一个牛皮纸袋单独包装,袋外粘贴一张结项鉴定审批书封面,以便确认信息,分类编号。

  各地基础教研部门须提交《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1份(.xls文件格式,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加盖单位公章,即使是一份也要填写汇总表)。

  相关电子文档的格式文本等材料可在省基础教研室官网“教育科研”栏目下载。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根据国家对学术不端行为管理的相关要求,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工作将继续引入文本相似性检测(查重)。相关立项材料(含立项申报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与结题材料(含结题鉴定审批书和课题研究报告)均须同时报送与纸质稿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1份。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基础教研部门、厅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收齐本地区(单位)申报材料,完成初评、审核工作后集中报送省基础教研室,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指定邮箱,其他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报送方式视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另行通知。我厅不受理其他单位和个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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