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省市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认定技术合同交易的企业(以政府立项项目登记的技术交易合同除外)。
二、奖补标准
技术合同交易:对区内进行技术输出的企业,按技术合同认定的技术交易额给予2%补助,最高30万元;对区外进行技术输出的企业,按技术合同认定的技术交易额给予1%补助,最高30万元。同时,年度技术输出交易额5000万元(含)-1亿元(含)的,给予10万元奖励;1亿元(不含)-2亿元(含)的,给予15万元奖励;2亿元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为在望城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经开区企业已享受园区补助的部分不再重复享受)。
四、申报材料
1.申请表纸质档和电子档;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技术合同奖补应提供技术合同真实性认定登记证明、发票及银行进账凭证复印件(不低于合同成交额的20%)。
五、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向区科技局提交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胶装、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