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扫微信小程序自助了解或电话(18715034835)免费咨询:
一、指标分配
社科成果鉴定实行限额申报,具体指标分配为:
1.一本院校申报不超过10项;
2.市州社科联、二本院校、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教科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申报不超过8项;
3.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高职高专、市州委党校申报不超过6项。
三、申报程序
1.系统注册。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先与省社科评审委办公室联系,在湖南社科网官网内的“成果鉴定管理系统”注册单位账号(已注册单位不用再注册)。申报者登录“成果鉴定管理系统”注册个人账号(已注册的不用再注册),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
2.网上申报。申报者登录“成果鉴定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和提交申报材料,并提交一份与网上申报电子材料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纸质《鉴定申请表》、《反响材料表》,著作原件,论文、调研报告、反响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3.审核申报。个人申报材料须提交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经所在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再上报。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审核无误后通过“成果鉴定管理系统”正式提交,完成审核申报。
4.材料报送。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审核申报者原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要求放入材料档案袋,并将《鉴定申请表》的封面复印后贴在材料档案袋正面。同时将《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单位申报材料统计表》打印1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并入袋。所有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报送省社科评审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省社科评审办不受理个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