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条件及时间
时间:原则上每年第二季度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创新能力指标(满分40分)
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2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20分)
B.自主研发的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5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5分)
E.无(0分)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5%以上(20分)
B.3%-5%(15分)
C.2%-3%(10分)
D.1%-2%(5分)
E.1%以下(0分)
(二)成长性指标(满分30分)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满分20分)
A.15%以上(20分)
B.10%-15%(15分)
C.5%-10%(10分)
D.0%-5%(5分)
E.0%以下(0分)
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10分)
A.55%以下(10分)
B.55%-75%(5分)
D.75%以上(0分)
(三)专业化指标(满分30分)
5.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10分)
A.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10分)
B.属于其他领域(5分)
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70%以上(20分)
B.60%-70%(15分)
C.55%-60%(10分)
D.50%-55%(5分)
E.50%以下(0分)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
一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二、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
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分)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
9.地方特色指标。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产业状况和中小企业发展实际自主设定1-3个指标进行评价(满分15分)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0.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1.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2.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10%(1分)
D.5%以下(0分)
13.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A.国家级(10分)
B.省级(8分)
C.市级(4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必须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才能认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一、专业化指标
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二、精细化指标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特色化指标
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四、创新能力指标
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二)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五、产业链配套指标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六、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三、支持措施
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湖南省对于成功认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最高100万的奖励补贴扶持,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创新试点工作,对在湖南股交所“专精特新”等专板挂牌的企业每家给予15万元补助。
1、长沙市
(一)“小巨人”贷款贴息。对年度贷款总额在300万元以上且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认定年份起,连续3年每年度给予贷款金额(按1年期折算)3%的贴息,单个企业贴息额每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研发补贴。对研发费用达到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含3%)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年度研发费用(按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费用计算)10%的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专项奖励。中小微企业经国家工信部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奖励50万元。中小微企业被国家工信部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奖励200万元;中小微企业有产品被国家工信部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奖励100万元,同一企业不同产品的奖励可以累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株洲市
对新增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增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湘潭市
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的,分别给予 10 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的,分别给予 20 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年度内实现发明专利“破零”并转化运用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年度内研发费用达到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以上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年度研发费用1%的补贴(按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费用的1%计算),单个企业补贴额每年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按照1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鼓励支持企业开发应用重点新产品,年度内新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00万以上的中小企业,按照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医疗器械创新、仿制药质量和一次性评价过评品种奖励的中小企业,按照5万元/每个品种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新认定为“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试点企业、“三品”标杆企业的中小企业,分别按照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的中小企业,按照国家级10万元/家、省级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的中小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家,对新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的中小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5万元/家。
对投入50万元以上、开展深度“上云上平台”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投资额5%以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对中小企业在生产线、关键工序推广应用机器人、数控加工中心等关键技术装备实现增效显著的智能化改造项目,给予企业投资额10%以内(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智能工厂、车间、单元、产品,分别按照50万元/个、30万元/个、10万元/个、5-1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对新认定为省级两化融合贯标标杆企业、省级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省级电子信息重点企业、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中小企业,分别按照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智能光伏、智慧健康养老应用、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企业名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5G应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等相关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中小企业,分别按1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4、衡阳市
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项目进行补助。培育“上云、上平台”示范企业。每年培育10个深度“上云”示范企业和5个深度“上平台”示范企业,按照10万元/户予以支持(括号内为国省奖补标准,下同。获评“上云、上平台”的标杆制造业企业,按分档获得省里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助);每年培育5个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按照10万元/户给予奖励(获评国家级、省级单项冠军的企业,分别获得国家奖励100万元、省里奖励50万元)
5、邵阳市
对首次获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奖励。支持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湖南股交所“专精特新”专板挂牌,指导支持已在湖南股交所“专精特新”等专板挂牌企业申报省级15万元奖励,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北交所挂牌上市。
6、岳阳市
云溪区: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绿色工厂”“标杆企业”“示范企业”“两化融合贯标认证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7、常德市
汉寿县: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奖励10万元。
8、张家界市
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获评省级"小巨人"企业的,按有关规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9、益阳市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10、郴州市
对新增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1、永州市
建立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对当年认定的新增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省级、国家级分别筛选60家、30家企业入库。
12、怀化市
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与获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可叠加)。
13、娄底市
对新增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对新获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和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奖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