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2022年期间,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先后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布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2021-2022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关于发布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2021-2022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关于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2021-2022年)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通知印发后,各级单位积极组织、主动参与,各类科研人员踊跃申报项目。其中,纳入2022年度管理的项目未予评审立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22年,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对标对表科技部要求,我省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了更加适应湖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新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的科技创新计划体系。为全面对接新的科技创新计划体系,对改革前已申报受理但未立项的项目,不再进行项目评审。我厅将组织人员对已受理的项目进行梳理分析,提炼技术需求,将部分符合省委省政府重点部署范围且创新性强的技术需求纳入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南内容,请及时关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指南通知,积极组织申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