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湘科发〔2022〕173号)、《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湘科发〔2022〕172号)要求,现就报送2022年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在湘国家重点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填报要求
1.在湘国家重点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科技部要求填报,抄送省科技厅。
2.年度报告填报网址,信息填报完整后提交审核,审核完成后即可下载正式年度报告(数字水印版)。
3.数据采集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请于2023年2月17日前将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年度报告(数字水印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5.年度报告抄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管部门。
三、注意事项
1.报送材料凡涉及保密内容的,按国家保密规定办理。
2.请详细阅读填报提纲和说明,确保信息与数据的准确性。
3.按照《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未按要求上报材料的视为未通过年度考核,并将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