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省数字技能人才培养,锻造区块链人才队伍,加强产业发展智力支撑,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45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区块链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工信数据〔2020〕537号),结合人社部、工信部《区块链应用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两项国家标准,现开展区块链产业人才培训基地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在江苏省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包括高等院校、企业(企业大学)、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等。
二、申报要求
1、请各设区市工信局(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组织指导本地区开展评估申报工作。
2、各申报单位依据评估要求,填写申报书,连同附件材料报送所在市工信局(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含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各1份)。
3、各市工信局(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于11月7日前将推荐结果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各1份,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gxt_dsjc@163.com)报送省工信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0月21日